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保障留校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使其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经研究决定对寒假留校(在校过春节)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住宿原则
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住宿。因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集中住宿。
二、集中住宿时间
2014年1月15日—2月13日(2月14日各学生公寓楼恢复正常管理)。
三、集中住宿地点
A1学生公寓一楼(男生)、二楼(女生)
四、集中住宿申请手续办理时间
2013年1月2日日上午8:00——1月9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五、集中住宿申请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申请表》(附件1)和《浙江农林大学寒假集中住宿安全承诺书》(附件3)。
2.经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办审核批准。
3.申请表和承诺书交至后勤集团公寓服务中心办公室(集贤食堂三楼313)登记备案。具体住宿寝室由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六、其他事项
1.B9、B10生公寓寒假期间不关闭,B3寓楼视学生留住情况适当延期关闭,其余各学生公寓楼在1月15日—2月13日期间全部关闭。
2.留校学生自带卧具、日用品及学习用品,按规定时间迁住相关公寓。
3.集中住宿期间的水电费由学生自行承担。
4.中途返校学生一般不安排住宿,敬请同学们谅解并遵照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后再安排集中住宿。
5.各学院入住公寓辅导员与后勤职工如需留校住宿,需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或部门盖章同意后交公寓服务中心备案。
6.集中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寒假集中住宿相关规定》(附件2)和安全承诺,自觉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因学校住宿资源紧张,集中住宿点可住床位有限,望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尽量回家欢度春节!
学生处、公共事务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