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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国家级工程实验中心主体结构顺利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4-18 [来源]: [浏览次数]:

4月10日,我校国家级工程实验中心主体结构顺利通过验收。临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大学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宏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我校代表参加了验收会。

国家级工程实验中心总建筑面积11136平方米,该工程自2011年8月18日开工以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主体工程已顺利结顶,具备中间结构验收条件。

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的验收自评报告和质量评估报告,验收人员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分组对现场工程实体质量、档案资料、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性等进行了实地认真检查。最后一致同意国家级工程实验中心主体结构通过验收。

建设处处长潘国忠强调该工程是省属高校唯一的国家级工程实验中心,意义重大。对此,各单位在下阶段施工管理中要明确任务、认真整改;合理安排、精心施工;保证质量、如期交付。

验收后,国家级工程实验中心进入到全面装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