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制订好“十二五”生态校园建设规划,更科学、详实、合理地编制规划,现将对校园尚未建设土地的地上物(科研种植苗木、简易大棚)进行调查登记,请有地上物的相关学院(部)、部门及人员于2011年8月30日前按附表填好上交到校园建设与管理处(东湖校区行政楼105室),以便调查统计。对规定时间内未填报的地上物将作无主处理。
特此通知。
附表:浙江农林大学未建筑用地使用情况现状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