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国家级工程实验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省发改委批复(浙发改函[2010]332号),标志着项目建设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国家级工程实验中心项目位于东湖校区东侧,项目总投资1782万元(其中科技部拨款5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08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国家木质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800平方米,浙江省森林生态系统碳循环与固碳减排重点实验室2000平方米,园林设计教学科研中心2000平方米。
依据国家级工程实验中心项目的可研批复,基建处将积极开展项目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等筹备工作,力争使项目能够早日动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