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有关部门同意,自2009年9月1日起,我校事业编制固定教职工(包括离退休教职工)参加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详见校园网通知),为了使参保教职工更好地了解医保政策,充分享受医保待遇,现收集整理省医保相关政策和问答,供大家学习了解。
咨询电话:省医保中心85112893;校卫生所63740236(内线9298236)。
附件:
省医保政策汇编(部分)省医保政策汇编(部分)
省医保政策问答政策问答
产业后勤管理处
200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