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全国造林绿化表彰动员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我校作为全国11个绿化模范单位代表之一在大会上受到表彰。本次全国共有172个单位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其中浙江省6个。学校副院长、绿化委员会主任鲍滨福和绿化办公室负责人赴京代表学校接受表彰。
据悉,全国绿化委员会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评比表彰活动,实行申报制,旨在进—步推进新时期国土绿化和义务植树工作。因我校校园和植物园“两园合一”建设独具特色,已经成为浙江省高校校园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此次全省推荐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高校仅此一家。学校去年上半年申报,7月份接受全国绿化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专家组的检查,并顺利通过了下半年的复审,最终获此殊荣。
(绿化委办公室 石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