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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退休教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10-1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退休教职工:

根据学校一次性住房补贴工作安排,现受理退休教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含差额补贴)申请,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2016年10月31日前退休尚未申领一次性住房补贴(含差额补贴)的教职工。

二、申请受理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

三、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婚姻证明(复印件);

4.职务或职称证明单(人事处开具);

5.工龄证明单(人事处开具);

6.住房查档证明(临安市广电路98号,王朝大酒店一楼:临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3号窗口);

7.如夫妻双方户口一方为外地城镇户口的,需提供当地房改情况证明;

8.差额补贴需提供原房改审批表复印件与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四、相关要求:补贴实行申领制,请需要申请补贴的教职工把相关资料送校建管处房管办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临安市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因考虑到临安市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的工作时间安排,各证明资料请务必在申请受理时间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63742282 (内线9292282)

校园建设与公共管理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