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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校内用地再次清查工作的通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7-0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土地管理秩序,加强校内土地资源有效利用,改善校内用地环境,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全面开展校内用地再次清查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清查范围:(东湖校区和衣锦校区)

本次清查重点是未经学校同意占用的校内用地,主要分布在林木良种基地、风雨操场周边、生活区周边、学院楼和围墙周边等区域。

二、清查内容:

1、凡在校园内私自种植蔬菜及其它植物者,限在7月31日前自行清除,否则将强行铲除。

2、凡是未批先用、不符合规划用地擅自在校内公共用地进行科研、实习以及校内公司之用的临时苗圃,请务必在7月15日前向校园建设与管理处报备,限在2013年11月底前完成搬迁或清理,没有在规定时间报备或不报备的将作无主处理。

自本通告发布起实施,请用地单位或个人按要求迅速进行自查自清,如违期未完成,将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同时,请各学院(部)、部门依照职责协助配合搞好校内用地清查工作。

特此通告

附表:浙江农林大学未建用地使用情况报备表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校植物园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