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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1-0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保障留校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使其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经研究决定对寒假留校(在校过春节)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住宿原则

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住宿。因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集中住宿

二、集中住宿时间

2013年1月28日—2月22日(2月23日各学生公寓楼恢复正常管理)。

三、集中住宿地点

C6一楼(新疆阿克苏学员公寓)。

四、集中住宿申请手续办理时间

2013年1月18日上午8:00——1月23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五、集中住宿申请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申请表》(附件1)。

2、经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办审核批准。

3、申请表交至后勤集团公寓服务中心办公室(集贤食堂三楼313)登记备案。具体住宿寝室由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六、其他事项

1.除B3、B9、B10研究生公寓外,其余各学生公寓在1月28日—2月22日期间全部关闭。

2.留校学生自带卧具、日用品及学习用品,按规定时间迁住相关公寓。

3、集中住宿期间的水电费由学生自行承担。

4.中途返校学生一般不安排住宿,敬请同学们谅解并遵照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后再安排集中住宿。

5.各学院入住公寓辅导员与后勤职工如需留校住宿,需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或部门盖章同意后交公寓服务中心备案,并统一安排至C6住宿。

6.集中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寒假集中住宿相关规定》(附件2)和安全承诺,自觉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因今年学校住宿资源十分紧张,而C6一楼可住学生人数又有限,望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严格把关,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尽量回家欢度春节!

附件:1、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申请表

2、寒假集中住宿相关规定

公共事务管理处 学生处

保卫处 后勤集团

2013年1月6日

附件1: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申请表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寝 室

学院

班级

联系电话

申请

理由

学院

学生办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公寓服务中心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寒假集中住宿相关规定

为加强寒假集中住宿管理,进一步保障学生公寓安全,根据学校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集中住宿期间,C6学生公寓大门开关时间为:6:00(开)——22:00(关)。

二、除B3、B9、B10研究生公寓外,1月28日——2月22日期间其余各学生公寓全部关闭。

三、集中住宿期间,如中途离校回家或去其他地方游玩等,请到值班室进行登记。

四、C6学生公寓为本校寒假留校学生提供住宿,任何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在学生公寓,一经发现查实,报校保卫处,并通知所在学院。

五、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各学生公寓,无特殊情况,未经值班室同意不得上楼;家教学生、各类培训班人员不得带学员(小孩)进入学生公寓进行补习或留宿。

六、严禁在寝室内使用违章及劣质电器,人离寝室,请务必检查用电器是否关闭;自觉遵守寝室安全用电管理规定,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牢固树立公寓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安全隐患。

七、寒假留校学生请妥善保管好各自物品,注意随手关门,贵重物品做到随身携带,数额较大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笔记本电脑等做到人离上锁,防止被盗和丢失。

八、学生离校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尤其注意电热水器、空调、插线板电源等),防止盗窃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九、寝室内遇紧急事件,请及时拨打值班电话15336536797(9286797)或求救电话63742110(9292110),并及时与值班室、辅导员取得联系。

后勤集团公寓服务中心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