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控烟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执行好教育部和卫生部制定的《无烟学校标准》,自觉遵守《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倡导生态文明之风,学校将积极推进控烟工作,并决定率先在行政楼开展控烟活动,努力创建无烟行政办公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行政楼除吸烟区外,所有区域请勿吸烟。
2.机关部门负责人是创建活动的主要责任人,要调动部门人员主动参与无烟办公楼创建的积极性,并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控烟工作。
3.机关全体人员应以身作则,带头戒烟,并劝导其他吸烟人员主动戒烟,劝导前来办事的人员在行政楼不吸烟。
4.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不摆放各类烟具。
5.设置吸烟区,地点在行政楼一楼走廊西北角。
希望机关各部门和全体人员按照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共创一个没有烟草危害的清新办公环境;希望各学院(部)积极开展“无烟办公室”、“无烟学院楼”等创建活动,努力推进校园生态文明建设!
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