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缓解引进人才住房困难问题,决定开展2012年浙江农林大学人才专用房申购工作。根据《临安市人才专用房管理办法(试行)》(临政发〔2010〕95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1、“衣锦人家”小区。位于万马路北延伸段东侧与新环城北路南侧,本次“衣锦人家”销售房源为临安市向我校定向提供房源中的40套;
2、“吴越人家”小区。位于学校大西门西侧,共16套。
二、申购对象
申购对象主要包括以下高层次人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带头人等国家级专家人才;
2、省特级专家,省“151”第一、二层次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及外地同类人员,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4、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三、享受面积标准
1、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一款条件的国家级人才享受标准为140平方米;
2、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二款条件的省级人才享受标准为130平方米;
3、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款条件的人才享受标准为115平方米;
4、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四款条件的人才享受标准为90平方米。
夫妻双方同为高层次人才的,以享受标准高的一方为准。购买人才专用房,按签订购房合同时所提供的夫妻双方最高职称(学历)有效证明控制享受面积,今后如职称(学历)提升,不再调换住房和增加享受面积。人才专用房建筑面积小于购买人实际享受面积的,不再另行补偿其不足面积部分。每户家庭限购人才专用房一套。
四、申请时间及申购价格
申请时间。申请时间分两个时间段
1、2012年1月7日至2012年1月13日;
2、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2月21日。
申购价格。“衣锦人家”人才专用房的销售价格和楼层差价按《关于“衣锦人家”经济适用房、人才房销售价格的批复》(临价〔2011〕051号)文件执行。享受面积部分销售价格为每平
方米建筑面积3770元,并增减楼层、朝向差价计算;超享受面积部分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500元,并增减楼层、朝向差价计算(具体以临安市相关部门计价标准为准)。“吴越人家” 小区价格需经临安市物价局核准后另行公布。
五、申购条件
申购人才专用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临安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报名截止之日前迁入即可);
2、申请人在临安市工作满3年以上(或夫妻双方均在临安市工作满1年以上,均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3、申请人家庭现属无房或房产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三年内无变动情况)。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购本次人才专用房
1、经学校批准待调离人员。
2、已参加过学校集资建房、已购买过学校房改房及“吴越人家”、“临安人家”经济适用住房人员。
七、申请方法
凡符合条件可以申请购买人才专用房的人员,由本人填写《临安市人才专用房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公共事务管理处初审,同时提供提供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明、户籍证明、在临安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工龄证明、无房或房产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证明(户籍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出具)等相关个人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八、其他说明
1、请各学院(部)、各部门及时通知本单位人员(包括已回家、在外进修、出差等人员),请各位需购房的教职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排名及选房等方法另行公布;
3、如自行前往人才专用房楼盘现场看房的教职工,务必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务必注意安全;
4、咨询电话:63742282(9292282)。
附件:1.临安市人才专用房管理办法(试行)
2.临安市人才专用房申请表
二○一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