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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和张贴禁烟标识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12-1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

学校控烟工作既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内容。教育部、卫生部(教体艺厅〔2010〕5号)文件明确规定:高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应全面禁烟,我校也已明确提出创建无烟学校的目标(浙农林大〔2010〕64号)。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将在校内重点区域张贴禁烟标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张贴范围:行政楼、学院楼、教学楼、公寓楼等大厅、楼道,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实验室,会议室,食堂等重点区域。

二、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12月16日

2.领取地点:行政楼119室

3.联系电话:63730926(9293926),张老师、赵老师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部)根据各自情况,事先统计好所需禁烟标识数量。

2.12月19日前按要求张贴完成。

希望各学院(部)、各部门充分认识吸烟的危害性和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将控烟教育融入师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活动中,认真开展各项控烟工作,把创建无烟校园与建设生态校园、平安校园有机地结合起来,常抓不懈,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