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原定政策,现决定对购买本期287套“吴越人家” 经济适用住房的教职工办理第二次购房补贴。享受面积内每平方米补100元,超出部分每平方米补130元。按学校有关规定引进的享受赠房政策的教职工享受面积之内不予补贴,超出部分按每平方米130元给予补贴。补贴范围为购买第一和第二批次“吴越人家” 经济适用住房并已办理交房手续的教职工。现将具体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5月6日前与产业后勤管理处房产科(行政楼117办公室)联系。此次补贴实行申领制,需要申领购房补贴的教职工,公示期满后,先到产业后勤管理处房产科办理有关手续,如租住在校内的需填写“校内过渡住房退房承诺书”,再到学校计财处办理申领手续。
附件: 补贴清单见校内网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