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安市文件(临劳社〔2006〕60号)和浙江林学院公费医疗委员会会议的有关规定(浙林院纪要〔2007〕9号),女教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由原来每人次顺产1500元调整为2000元,助娩产(或剖腹产)由原来2000元调整为3000元,从200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已按原制度报销的女教职工,其差额部分统一打到工资卡中,具体内容见附件。如有遗漏,请及时向后勤管理处反映。
产业后勤管理处
2007年3月20日
附件:
序号
姓名
单 位
生产时间
原报销金额(元)
应报销金额(元)
差额(元)
1
刘妙桃
人文学院
2006.7.14
2000
3000
1000
2
吴晓华
园林学院
2006.8.29
3
秦巧平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2006.9
4
张爱莲
食品与药学院
2006.10.28
1500
500
5
张燕飞
环境科技学院
6
应 君
2006.9.29
7
郑秀红
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