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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发女教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7-03-20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临安市文件(临劳社〔2006〕60号)和浙江林学院公费医疗委员会会议的有关规定(浙林院纪要〔2007〕9号),女教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由原来每人次顺产1500元调整为2000元,助娩产(或剖腹产)由原来2000元调整为3000元,从200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已按原制度报销的女教职工,其差额部分统一打到工资卡中,具体内容见附件。如有遗漏,请及时向后勤管理处反映。

产业后勤管理处

2007年3月20日

附件:

序号

姓名

单 位

生产时间

原报销金额(元)

应报销金额(元)

差额(元)

1

刘妙桃

人文学院

2006.7.14

2000

3000

1000

2

吴晓华

园林学院

2006.8.29

2000

3000

1000

3

秦巧平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2006.9

2000

3000

1000

4

张爱莲

食品与药学院

2006.10.28

1500

2000

500

5

张燕飞

环境科技学院

2006.10.28

1500

2000

500

6

应 君

园林学院

2006.9.29

1500

2000

500

7

郑秀红

人文学院

2007.1.5

2000

3000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