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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购房教职工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6-01-11 [来源]: [浏览次数]:

已购买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吴越人家”的教职工:

请购买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吴越人家”符合一次性住房补贴政策的教工,务必在本月15日前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职务)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龄证明,到产业后勤管理处房产科办理住房补贴的相关手续。

原办理申购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吴越人家”手续的教工,未领回原件的也请尽快到产业后勤管理处房产科办公室领回原件。